2016年1月10日上午,山大附中实验学校初二年级全体师生齐聚报告厅,倾听了由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莉法官为同学们带来的题为“让青春绽放最美的色彩”的法制报告会。
于莉:山东大学法律硕士,现系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,并兼任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理事,菏泽市宣传部讲师团成员,菏泽市团市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团讲师,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研究,审理了诸多具有典型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䅁件,多次到大中院校、社区开展法制教育。曾被评为2014 第十一届感动菏泽年度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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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莉法官在报告中,分别从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、聚众斗殴罪,不良行为、吸毒贩毒、人际交往等六个方面以发生在我市真实的故事为例,通过展示图片,叙述故事,让同学们真切的感受到违法犯罪就在我们身边,由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只是一步之遥,要远离犯罪,应从知法学法开始。
初二阶段是学生在校成长的关键阶段,因此让中学生从小学习法律,掌握好法律知识很有必要,通过教育使学生知道法律规定那些行为是对的,那些行为是错的,对学生的行为能起到“医治”和预防的作用。学生懂法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法律的约束,在平时就能做到遵纪守法。
这次普法教育活动,必将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。